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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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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

2012年10月12日 00:00 兰州工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点击:[]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学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教育人为本,德育为子先,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早就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大学生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并为切实落实学校有关辅导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一、 认真做好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与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的展开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 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 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辅导员工作的工作职责
一、 帮助本院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 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的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
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 落实好对经济空难学生资助的 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空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五、 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 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 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 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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