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 资源访问
制度规范
您当前所在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制度规范 >> 正文
制度规范

外国语学院班主任工作制度

2012年10月12日 00:00 兰州工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点击:[]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鼓励优秀教师兼职班主任是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原则,营造全员与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氛围的要求。
        班主任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各学院党总支,行政对大学生实施教育管理的得力助手和参谋。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一,二年级每班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班主任的选配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由院党总支(支部)发文聘任。班主任在院党政领导下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为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班主任的聘任条件
    (一) 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是非分辨能力,热爱学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奉献精神,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 有较好的相关专业背景,有较强的 思想工作,组织管理,沟通合作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班主任职责
    (一) 负责班级的学风建设和学生专业学习指导,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困惑和困难。
    (二) 负责班级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调研和解决学习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困惑,教育学生知法懂法,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三) 关注学生心理变化,引导学生树立健康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寻求心理辅导专业人员的帮助。
    (四) 每学期必须召开学期初,学期末两次班会,安排及总结班级工作,遇突发事件或重要工作及时召开班会。
    (五) 掌握每个学生的思想,生活,心理,学习和行为表现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积极做好引导和教育工作。每学期向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报送一份工作总结,提出学生中应该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对学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系领导汇报或向学工办反映。
    (六) 参与处理学生中的各种矛盾,遇到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和教育工作。
    (七) 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奖,惩,贷,助等方面的工作。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939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62010302000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