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务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落实教学全过程质量监控,同时适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需要,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为做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全覆盖、常态化,自本学期开始,学校对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考虑到与教师职称晋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衔接,今年拟晋升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师需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经各教学单位审核后,将《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表》及《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件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行政楼203),电子件发至电子邮箱317574079@qq.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组织机构
本次评估考核,在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下,由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质量管理处、各教学单位统一协调组织。
三、评估考核方法、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相关文件进行评估考核。参加评估考核教师原则上不予调课,若有课程调整情况请及时通知教学质量管理处(0931-2663183)。
评估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2月6日。
四、评估结果处理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级。评估考核结果将适时向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反馈,并作为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教学考核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