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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医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3日 00:00 兰州工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点击:[]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参保人员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参加省干部保健局体检的医疗照顾人员不再参加此次体检) 
二、体检时间:9月18日, 9月26日—9月30日 
三、体检地点: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体检中心 
四、检查项目: 
1.内科:血压、心肺听诊(心:率、律、音、界;肺:呼吸音)、腹部触诊(肝、脾) 、神经系统检查。 
2.外科:身高、体重、营养、发育、毛发、皮肤、关节、脊柱、四肢、甲状腺触诊、浅表淋巴结、体表肿块、体块指数。 
3.眼科:视力、色觉、眼睑、结膜、眼球、角膜、眼底检查、裂隙灯(前房、瞳孔、晶状体、玻璃体)。 
4.五官科:听力、耳疾(外耳、外耳道、鼓膜)、嗅觉、鼻腔(外鼻、鼻中隔)、咽部(扁桃体、咽后壁)。、 
5.口腔科:齿、齿龈、口腔检查。 
6.妇科: 
(1)已婚女性妇科常规检查; 
(2)已婚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测; 
(3)女性彩超乳腺检查(双侧)。 
7.心电图检查:十二导联同步心电图。 
8.超声科检查: 
(1)肝、胆、胰、脾、双肾和膀胱检查; 
(2)45岁以上男性前列腺检查; 
(3)女性子宫、附件检查; 
9.放射科检查: 
(1)胸透。 
(2)腰椎X线检查或颈椎X线检查,体检人员任挑一项,检查正常者出具纸质报告单,检查有异常者出具CR片。 
10.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检查; 
(2)尿常规检查; 
(3)血液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葡萄糖、尿素氮、肌酐、尿素/肌酐、尿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ALT/AST、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乙肝三系统、丙肝抗体检查。 
(4)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瘤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FP)、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测定(TSGF)。 
(5)幽门螺杆菌检测。 
11.体检资料汇总小结和建立健康档案。 
五、注意事项 
1. 各位教职员工请按照规定时间体检,体检当天有课的教师或女教职工在生理期不能体检的可适当调换时间,务必于10月10日前体检完毕,逾期不再补检。 
2.空腹体检。 
3.体检时间内每天早上7:50校门口坐车,自行返回。 
六、具体体检人员时间安排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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