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 资源访问
通知
您当前所在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评选2016年度全省高校三好学生的通知

2016年05月04日 00:00 兰州工业学院外国语学院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依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年度全省高校三好学生的通知》(甘教思函[2016]9号)精神,今年继续开展全省高校“三好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1.评选表彰范围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原则上从二年级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候选人名额按各二级学院二年级在校生人数进行分配。
2.学生干部在三好学生候选人总数中占10—30%。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5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标准和要求,由所在班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和学工部把关,经校领导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一周后上报。
  四、评选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推选组织和公示情况及《2016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排名汇总表》、《2016年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和《三好学生先进事迹单行材料》(A4纸2000-3000字)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学生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上报的三好学生候选人进行集中评选并表彰。
联 系 人:王永喜 
电    话:0931-2866718
邮    箱:wyx831@126.com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第二届外文写作大赛策划书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939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620103020008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