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甘组通字〔2024〕17号)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转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思想入党,确保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从优秀大学生、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1.确定发展对象、向上级党委备案、确定入党介绍人。2024年5月6日前完成。各基层党委下设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并呈报备案报告(附件1)和《发展对象确定备案登记表》(附件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备案报告和《发展对象确定备案登记表》于5月6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应召开会议对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进行审议,并在《发展对象确定备案登记表》中加注意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应于2024年5月6日前将《xxx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2.发展对象的政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开始对发展对象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并在预审前完成政审,详见省委组织部模板。
3.发展对象的培训。拟定于5月12日至5月18日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具体培训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支委会研究审查报上级党委预审。2024年5月26日前完成。各基层党委负责本单位学生发展对象的预审(教工发展对象报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完成后各基层党委领取并发放《入党志愿书》,各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严肃认真如实填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一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同时提交预审情况登记表(附件4)和《关于对xxx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附件5)。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并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进行部门联审,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将《对xxx同志的预审意见》书面通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基层党组织审核。2024年6月9日前,支部委员会将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逐个讨论和表决,并作出决议,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短期集中培训和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整理后上报上级党委审核,同时呈报《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附件6),各基层党委审批后应将预备党员审批情况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提交《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附件7)。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以上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报组织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6.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各党支部在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后,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新发展的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二、党员转正工作
1.确定报送转正对象。对预备期已满且符合转正条件的党员,各基层党委下设党支部按照有关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附件8)报上级党委批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有关要求,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关于审批xxx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报党委组织部。
2.党委审批。6月9日前,各基层党委完成审批,并将审批意见通知各党支部。党委组织部汇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拟转正对象情况,报请学校党委研究审批,并将审批意见通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统计总结
1.填写统计表。6月9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次发展、转正后《x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24年上半年学生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9)、《x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24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附件10)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2.工作总结。6月9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总结本次发展、转正党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及不足之处,准确掌握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并提前谋划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的程序发展党员,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全校党员发展、转正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按照计划发展党员,不得随意缩减学校下达的限额,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向组织部沟通请示。
3.发展、转正党员工作结束后,党支部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档案袋上所列归档材料及时将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联系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0931-2861974